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市经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09:46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经信局政策法规科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20201231止。

一、     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我们下线了原市经信局网站,20209月市经信局网站重新上线,新网站纳入了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建设标准、技术平台、安全防护,增强了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网站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12020年度市经信局共计公开信息为168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发布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公布规范性文件4条。

2、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在政府网站及本单位网站公开三定方案。

3、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今年共主办的建议提案共9件,已将办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4、主动公开财务预算和决算。

5、主动公开2020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未接到任何办件。市经信局原政务服务事项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备案 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按照辖区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已将事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备案。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3

4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4

24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

决定

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

决定

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未收到任何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办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021年,市经信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对《条例》、《通知》和《办法》的学习。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正确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用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政府信息公开手段,拓宽渠道,按照及时便民、实时高效的原则公开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根据《条例》、《通知》和《办法》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