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市经信局以下信息:
(一)机构职能
1、市经信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二)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
2、市经信局制定的有关工业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惠企政策、发展措施等。
(三)统计数据
3、市经信局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四)产业规划
4、市经信局制定的相应产业发展规划。
(五)其他事项、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获取形式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上信息公开网为: http://jxj.suizhou.gov.cn/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也可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种方式提出本机关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随州市经信局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予以提交;(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有关信息内容,不收取费用。
三、工作机构
政策法规科是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随州市政府大楼六楼;
邮政编码:4413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2-3596181;传真电话:0722-3596181。
电子邮箱地址:sjxjysq@suizhou.gov.cn
附件:市经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