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中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局门户网站(疑似链接地址,请核查);
2.《随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本机关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受理;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予以提交;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有关信息内容,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经信局政策法规科是市经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9号市政大楼六楼;
邮政编码:441300;
联系电话:0722-3596200;
传真电话:0722-3596198;
电子邮箱:疑似邮箱,请核查;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附件:《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