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446825X/2025-25545 主题分类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25〕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5-22 15:16
编辑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优化专汽产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15:16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随州市优化专汽产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优化专汽产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3日        

随州市优化专汽产业发展环境专项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企业行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整体提升环境、建功支点建设”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总基调,进一步规范全市专汽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破解同质化竞争困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专汽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诚信体系建设行动

1.强化行业自律。市汽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专用车生产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汽车行业协会)

2.加强经销商管理。引导市汽车行业协会对全体会员试行经销商“黑名单”制度,并在行业内通报曝光不诚信经营的典型案例,强化道德约束,增强专汽经销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规范销售和运输挂靠合同文本,防止合同欺诈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汽车行业协会)

(二)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专利申报、商标、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问题,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热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出台随州专汽特色车型团体标准,提升随州专用车行业“话语权”“定价权”,促进专汽产品质量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汽车行业协会)

5.打击虚假检验检测行为。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三)生产一致性监管行动

6.加强对拟申报专用车生产资质企业的监管。新上专用车项目(企业)环保工艺须达到B级环保绩效标准和技术要求。指导获批项目备案的企业申报专用车生产资质,尽快实现生产经营合法化。(责任单位:随县政府、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7.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全面清理无生产资质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查处无资质(或超范围)从事汽车生产和改装的企业,严厉打击非法拼装底盘、非法改装、生产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

(四)市场秩序规范行动

8.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查处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对专汽销售网站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网站报备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注册商标等生产销售汽车,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乱挖人才、技术抄袭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

9.规范运输挂靠行为。强化对运输企业挂靠经营行为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对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0.整治偷逃骗税行为。规范专汽行业税收管理,促进税负公平,防止税收流失,引导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合规使用发票,依法依规打击少计或不计收入、少开或不开发票、虚开发票、虚报抵扣、骗享税费优惠、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与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前)。走访调研专汽生产销售企业,召开座谈会,督促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管理、公平税负等情况。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规行约,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专用车生产、销售、检验、登记、维修、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违规者进行约谈,督办整改落实,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集中查处案件阶段(6月1日-7月31日)。通过信访、网络、消费者热线、市长热线等多种渠道收集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及时对重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处重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重点查处一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四)总结提升工作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职能部门深入到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依法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专项治理行动中查处的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认真逐项整改,限期落实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实行“回头看”,分析查找不足,巩固提高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建立全市专汽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继军,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刘玲为总召集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办。市经信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汽车行业协会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联合执法,共同会商,推进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统一行动,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坚持造势、升温、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努力形成企业支持、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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