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446825X/2025-34648 | 主题分类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信息产业(含电信)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 | 随经信发〔2025〕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21:22 |
编辑 |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审核 | 经信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随州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随 州 市 科 技 局
2025年7月9日
随州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构造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市科技和产业创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以“用”为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新局面,确保科技创新在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通过构建完善的科技与产业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推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成为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实力的核心力量。
——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力争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规上企业数量突破280家,支持新物种、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质量发展,扩大全市科技型企业储备库,力争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0家、新物种企业5家,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强化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考核,支持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并按规给予支持,力争2025年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4%左右,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50%,企业牵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不少于3项。
——创新策源基础不断夯实。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聚焦专汽、应急、生物医药、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力争三年内技术应用成果突破30项。
——校企合作质效大幅提升。三年内组织产学研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次,校(院)企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5个。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创新主体“扩量提质”行动
1.实施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计划。对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企业提供“一企一策”针对性差异化扶持,推动企业做优做强。落实《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吸引优质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力争有效期(3年)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40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任务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2.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结合随州特色优势产业,坚持育新、扶小、培优、壮大相结合,通过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以创新赢市场,走专精特新发展壮大之路。力争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0家;到2027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6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行动。强化规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库内企业,一对一辅导,向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宣讲政策,“手把手”指导企业按照“六有”标准建设研发机构,全面激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研发活动进行正向激励,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引导企业重视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实现创新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型企业有研发中心,其他规上企业有固定合作科研院所,小微企业有固定指导专家”的技术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实施创新平台“强基跃升”行动
4.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建好程力集团牵头组建的特种车辆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帮助犇星新材料、金龙新材料培育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毅兴智能牵头的湖北省精密数控机床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整合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资源攻克共性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5.推进“一地一品”科创平台建设。以构筑县域经济强支撑为目标,稳步推进“一地一品”科创平台建设,提升专汽、应急、香菇和稻米油4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质效,支持广水布局建设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我市规模以上骨干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基地、星创天地,2025年力争新增市级以上科创平台15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聚焦创新主体,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培育源头整合,吸纳产业资金、人才、场景等资源介入技术研发阶段。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实施创新能力“攻坚突破”行动
7.实施科研攻关“揭榜挂帅”制度。实施科研攻关“揭榜挂帅”制度。积极融入全省“61020”创新攻关体系,着眼传统产业转型,面向未来产业布局,加强专汽、应急、风机等重点产业领域核心部件、智控系统及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等“卡脖子”技术攻关,推动企业以对外合作、成果引进或自主研发等方式强化技术创新链,补齐建强产业链,每年遴选3家企业牵头承担市级揭榜制科技项目,全力推升一批关键性、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8.推进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聚焦建设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应急装备、特种汽车、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加快高性能压缩机、智能网联汽车、高性能微机电通信器件、氢燃料智控商用车等创新产品研发与示范应用,着力提升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切实增强企业拳头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支持“三首”产品研制推广。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暨关键软件独立研发企业、首批次新材料、首台套装备申报工作,对相关创新产品的研制推广给予支持。争取省经信厅对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研发成本的15%给予省内研制单位一次性奖补,按单价的50%给予省内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认定的首批次新材料研发企业,按照研发周期内有效研发费用的15%予以奖励,按新材料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的15%,给予省内采购单位奖补支持,双边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对认定的首台(套)高端医疗装备前五台(套)示范应用,按产品购置单价或研发投入的30%,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和示范应用单位一次性奖补,双边奖补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实施创新场景“典型示范”行动
10.打造专汽产业应用场景。加快专用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实现轻量化整体设计技术、整车集成技术、专用车制造及上装零部件的标准化和模块化设计技术、车联网技术、卫星导航技术在专用汽车产品上的应用转化。加快推动楚胜集团、程力集团、玉柴东特、润力专汽等企业运用新材料、新工艺,开发设计轻量化罐式车;新楚风、齐星集团、程力集团等企业开展新能源整车集成技术和公共平台技术的攻关与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1.打造新材料应用场景。组织协同攻关。支持我市新材料骨干企业与国内、省内产、学、研、用关联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协同攻关。重点在高能量密度负极材料、钠电池正极材料、耐低温抗冻管材、高端医药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加强企校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重点支持犇星新材料、金龙新材料、大洋塑胶进一步加强与国内重点高校及先进材料研究所的合作,加快新产品小试、中试和量产,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实现“钱变纸”到“纸变钱”的转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2.打造高端装备产业应用场景。坚持数字化、绿色化、品牌化,实施转型升级工程,数字赋能装备制造。实施数字赋能、制造焕新,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大高端装备企业数据分析处理等应用场景培育力度,在智能制造、国防科工、风机装备等领域率先开展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试点,推进一批园区数字化改造。加快实施“互联网+制造”产业升级,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能”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五)实施创新成果“转化加速”行动
13.推进科创链供应平台扩面提质。健全“以需定研,供需对接”机制,以企业技术、人才、金融、场景需求为重点,以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供需对接,精准配置创新资源,加强国内外科技、金融、人才、政策等各类资源对接。启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相关工作,落实成果转化后补贴政策,力争全年技术合同登记额达75亿元,转化应用科技成果3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人行随州分行)
14.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坚持柔性引才,用好“科技副总”政策,聚焦企业技术难题,争取专业人才服务我市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每年遴选若干名科技副总进驻我市(中小微)企业,带领企业攻克技术难题,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高水平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设立概念验证中心或专业化中试基地。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和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5.推动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开展创新产品征集工作,聚焦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力争筛选并推荐不少于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市场潜力大的本地创新产品,纳入《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展现随州创新实力。对入选的创新产品,通过“制造翘楚”系列对接活动和各级新闻媒体、经信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推介,在省政府采购平台创新产品专栏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实施创新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16.建强随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统筹力量整合资源,深化市校合作战略,重点与华科、武汉理工等高校在人才引进、校友经济、成果转化等方面展开合作,推动市县共建随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主动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把随州打造成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地、示范区,促进“研发飞地”与“产业腹地”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随州国投集团)
17.推动协同创新发展。持续对接襄阳都市圈科技资源,加强都市圈内企事业单位间沟通交流,推动随州企业跨区域承接成果转化,加快实现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科技人才互通互融。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和重点部门科技创新协同机制,逐步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科技创新格局,实现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建立科技、经信部门牵头,各地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问题,形成对接、会商、落实工作闭环,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深度融合。
(二)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相关支持政策和服务措施,加强创新政策、人才政策与制造业政策的协调配套,切实增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效能,促进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
(三)加大考核激励。将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基础研究支出占研发支出比重、研发人员占比、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来华工作数量与本地就业人员之比等指标纳入各地考核体系,抓好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四)规范统计填报。组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统计培训,指导企业完整规范填报各项统计数据。确保辖区企业应报尽报,凡报必准,提高企业参加统计率和填报采纳率,客观准确反映当地规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