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4 16:44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鄂经信企业〔2015〕9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双创”的重要意义
        推进“双创”,是发展的动力之源、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做大工业底盘。随州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工业基础薄弱,但市场空间广阔,“双创”给各类市场创业主体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壮大工业规模,做大工业底盘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加速产业聚集。擦亮“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中国香菇之乡”、“中国风机名城”三张名片,吸引更多创业者,向专用汽车、香菇、风机等特色产业投资,加速产业聚集,做强“圣地车都”。有利于创新生产经营模式。随着《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正在被颠覆,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大胆创新,广泛应用“互联网+设计”、 “互联网+生产”、 “互联网+销售”等模式。
        二、全力推动“双创”工作任务落实
        (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经信企业〔2014〕123号)、《湖北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全民创业实施方案》(随办函〔2014〕4号)、《随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随办函〔2014〕1号)等文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中小微企业。
        (二)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在新常态下,工业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了提振企业家信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针对当前小微企业普遍存在“三缺”(缺统筹、缺扶持、缺服务)、“三难”(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三低”(产业层次低、管理水平低、企业效益低)的现状,积极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从财税、融资、市场、管理、聚集、服务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在稳增长的前提下,调优产业结构,促进工业经济由2.0、3.0逐步进入4.0。
        (三)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构建“创业投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创新政银合作模式,加强政银企对接,切实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获得信贷支持的能力。鼓励直接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在 “新三板”、“新四板”挂牌。深入推进“助保贷”、“政银集合贷”、“续贷周转金”等政银合作模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积极推广应用网络平台融资服务系统,探索银企担网上对接,逐步建立小微企业网上融资绿色通道。鼓励发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不断增强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四)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要进一步完善成长工程“创办、培育、成长”推进机制,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的小微企业,聚集各种资源和服务,加强政策扶持,推动“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形成企业成长梯队,尽快成长为行业、产业骨干,成为大型企业的“预备队”、产业集群的“领头羊”。深入推进《随州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随办函〔2014〕1号),按照实施路径,促进一大批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力争每年新增亿元以上规模企业20家、规模企业100家,培育小微企业1600户,新登记市场主体2万户以上。
        (五)积极提升企业家素质。要利用各类创业创新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开发针对不同创业创新群体、创业创新活动特点的创业创新培训项目,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意识,使他们敢于创业创新、能够创业创新。深入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办好企业家市场大学,完善培训机制,扩大培训规模,保障培训经费,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求、适应“互联网+”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经营,加大企业创新科研力度,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支持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坚决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一址多照”,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狠抓企业减负。深入开展 “五个一”活动,治理和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垄断经营和服务收费行为、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类违法收费行为,对涉企乱收费问题,要严肃查处,坚决曝光,决不手软。
        (七)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切实抓好小微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提高小微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支持引导信息服务商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生产过程、采购与营销、质量检验、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和物流等核心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鼓励依托中小企业平台网络构建电子商务平台。适应“互联网+”的优势,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双创”工作,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领导,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扎实推动“双创”工作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