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融资性担保公司吸收公众存款等事项的
公 告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通过与银行合作对法人或自然人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中介机构,在《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担保业务。根据《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高息揽储,请社会各界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高息揽储、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保密。举报电话:市经信委 0722—3596180。
特此公告。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单位
随州市银桥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银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银华融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融盛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市中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市曾都区友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水市泰成金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随县富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市弘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随州市聚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