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机器换人”企业
给予资金支持情况的公示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17〕22号)文件中对实施“机器换人”的企业给予配套资金的政策精神,根据《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机器换人”财政支持资金的通知》,市经信委按照《随州市“机器换人” 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细则》要求,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班,于2018年9月14日至17日,对申报2017年度“机器换人”财政支持资金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
专班共对12家企业 “机器换人”项目的票据、设备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拟对9家企业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金额5%的资金补贴,补贴金额合计206.016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5日—10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市经信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0722-3596180
附件:“机器换人”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