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办建〔2018〕205号和鄂财建发〔2018〕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料信息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信息如下:
我市(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此次申请补助车辆为公共领域274台新能源汽车,1台HQG5031XXYEV2纯电动厢式运输车,41台HQG5051XXYEV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32台HQG5021XXYEV纯电动厢式运输车。HQG5021XXYEV车型列入工信部281批公告和2016年第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HQG5051XXYEV车型列入工信部第288批公告和2016年第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HQG5031XXYEV2车型列入工信部第286批公告和2016年第5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经对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会审,以上申报车型车辆符合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HQG5031XXYEV2每台车辆补助7.272万元,HQG5021XXYEV每台车辆补助7.56万元,HQG5051XXYEV每台车辆补助13.9574万元,合计申请推广应用补助资金2333.4372万元。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722—3596181 联系人:何志国、张天逸
电子邮件:szqccyb@163.com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