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意见(序号20)〕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5 15:10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各乡镇还存在工业集聚区或产业组团区,这些工业集聚区布局分散,体量不大,呈遍地开花局面,且未落实规划环评制度,没有进行统一规划,产业定位分析不明确,项目引入把关不严,且园区内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存在布局和管理缺位问题。

二、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并完成全市所有工业园区(聚集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建立工业园区(聚集区)项目准入、退出及限批机制,实现各工业园区(聚集区)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全市工业园区(聚集区)底数大排查,摸清全市工业园区(聚集区)建设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一园一区一策整改方案。

2、分类施策,科学、合理规划各工业园区(聚集区),根据工业园区(聚集区)设置要求,科学论证,对达到设置工业园区(聚集区)标准及条件的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批复;对不符合设置工业园区的现有工业园区(聚集区),全面停止进入项目。

3、开展各工业园区(聚集区)安全、环保评估,建立健全项目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从严管控项目准入,凡不符合各园区(聚集区)安全、环保、规划及产业政策等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对逾期未完成工业园区设置、未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及产业组团、未开展安全、环保评估的,一律停止审批建设项目。

四、整改完成情况:

市经信局虽对各乡镇存在的工业集聚区或产业组团区无管理权限,但结合市经信局职能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精心编制应急产业、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找准产业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坚持源头控制与市场淘汰相结合,全市未新增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二是与市统计局联合对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所有化工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并对33家化工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重化工企业的落户。三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拒绝审批,拒绝入园。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始终坚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引导我市工业经济走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日)向市经信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龚剑华    0722-3596561

随州市经信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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