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反馈意见(序号7〕 中央“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5 15:14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承担中央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得到有效管控,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严控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强化府澴河流域15公里范围内现有造纸行业的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围绕中央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结合工作职能,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拒化工园区之外。二是精心编制应急产业、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找准产业定位,明确发展方向,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坚持源头控制与市场淘汰相结合,全市未新增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三是代市政府拟稿并印发了《关于印发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主责,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目前列入搬改名单的4家危化生产企业,其中3家已关停或转产,另有1家广水市源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1月底前停产拆除。四是加强监管,全市33家化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严格管理。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始终坚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引导我市工业经济走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日)向市经信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龚剑华    0722-3596561

随州市经信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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