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二、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印发了《市经信委关于任命随州市企业家河长的通知》,任命湖北齐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德等8名企业家为相关河流企业家河长,并组织企业家开展专题培训,推进政企共治河流。
2、强化示范带动,积极推介金龙集团董事长、浪河企业家河长饶金才参与省市“示范建设行动”成果遴选。
3、通过市委市政府实施的重点企业“五个一”包保服务和我局开展的“双联双重”活动,对企业宣传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的环保理念。
4、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组织在青岛啤酒召开了企业家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就切实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总结经验、提供建议。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全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省总河湖长3号令、4号令和市总河长1号令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发挥企业在河道管理保护中的作用,积极承担并配合做好企业家河长巡河、工业企业节水用水、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全面推进河道共治共享,多措并举保护水环境。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8日— 11月25日)向随州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351
随州市经信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