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经信局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41)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2 08:30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实心粘土砖瓦窑生产企业,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妥善解决各地污水管网收集建设、污水处理提标升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等突出问题。

二、整改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淘汰落后实心粘土砖工作。加快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0年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2018年底,完成随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底,完成广水市应山污水处理厂、广水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完成随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城南垃圾场、烟岱包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达到规范运行,处理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参照《湖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制定并实施《随州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受市场需求萎缩、政策风险叠加及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影响,一批落后产能被市场化解,能够生存下来的都是经过转型升级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目前,我市淘汰实心粘土砖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与随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道加强督查和监管,严防死灰复燃。二是积极与各县市区对接,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和工业摊点、小作坊;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无法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分类处理。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引导我市工业经济走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8日)向随州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596561。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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