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安排,市经信局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随州市关于民营经济相关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出台以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经信局等采取专项督办、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多次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总体来看,文件落实较好,企业均不同程度享受到政策优惠,对政务服务和发展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部门行动迅速
一是政策宣传及时到位。调研企业均反映通过政府部门宣讲、新闻媒体宣传等了解掌握二十条具体内容,其中,经信、发改、科技等部门宣传较及时,力度较大。
二是细化措施真心帮扶。有关部门围绕随州市民营经济二十条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细化落实措施,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有力推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近半数调研企业表示曾受益于审批环节精简等政策措施。其中,市住建局实施“四减一放”审批制度改革,对30多个事项压缩了审批时限,市税务局全市13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通办”等,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改善。
(二)落实成效明显
一是优惠政策覆盖广。市民营经济二十条各项措施覆盖企业范围广,政策带来实惠多。全部调研企业均表示享受到政策优惠,半数以上企业享受到5条以上措施。
二是突破难点效果好。税费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成本高等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有所突破,三分之二调研企业表示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
三是聚焦重点力度大。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等重点措施落实力度较大,三分之一调研企业享受了政府扶持资金。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财税支持
一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积极统筹财政资金,近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以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基金支持,与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设立20亿元随州市县域经济发展基金。各级财政共同出资8000万元,建立我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涉企收费方面,及时调整涉企收费清单,目前市直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涉及6个部门,收费项目13项。落实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录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加强源头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加强乱收费整治,在原物价(12358)、纪检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截至目前未收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乱收费举报投诉。在企业税收方面,2022年新增企业税费减免11.4亿元。
(二)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建立健全小微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收集辖内各银行机构小微数据,按季通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推行“百行进万企”活动,有效提升服务小微企业质效。开展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稽核调查、融资收费全面排查等工作,规范银行涉企服务收费行为。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制定《随州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为全市8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隐形冠军示范及培育企业)已实现对接全覆盖、主办行全覆盖、金融服务专员全覆盖,各银行机构共为7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64.10亿元,较年初增加9.55亿元;提供表内外融资39.56亿元,较年初增加8.98亿元。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组织召开金融“早春行”等活动,畅通银企交流渠道,促进银企合作。
2022年,全市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295.5亿元,同比增长19.6%。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企业贷款60.9亿元,较年初增长10.4亿元。
(三)改善人才服务
打好组合拳,保居民就业,稳就业形势。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持续开展线上“春风行动”网络招聘,组织“点对点”现场招聘,2022年发布岗位信息近2万个,实现新增就业4062人。开展创业就业培训,66个平台组织开展线上培训工作。
(四)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36证合一”改革,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办理企业“多证合一”7.23万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新增20项。自2018年7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以来,全市共办理“证照分离”登记2万件以上。全面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间。实行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外企业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制度,设立“综合窗口服务专区”,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健全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管理。与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签定了《征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协同监管,充分运用协同监管平台向企业和相关行政单位推送“双告知”信息1.1万条,向各行政部门推送“多证合一”信息2.05万条,与各行政部门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3.56万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定《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35种违法行为,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措施;属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
(五)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侵权假冒、“保健”市场、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共申请专利1564件,授权793件。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3起,电商领域专利侵权案件105件。
三、存在问题
自2018年《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出台至今6年来,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变化,出现了一定的局限性。
一是部分条款不适宜当前发展现状。部分政策条款已在近年来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得到优化升级,其标准提高、覆盖面扩大,原文件对民营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再明显。如对新进规进限企业的奖补政策,原民营经济二十条市级财政奖励标准为2万元,2022年新出台的《随州市关于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中已提高到3万元,2023年新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对进限个体工商户也明确了奖励标准。又如对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原民营经济二十条奖励标准为300万元,而现行奖励标准已提高到分阶段奖励500万元。
二是部分条款责任单位发生较大变化。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民营经济二十条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经历改革重组,发生较大变化,部分政策条款与责任单位无法一一对应。如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原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已并入发改部门,支持企业融资方面,原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已重组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保障企业用地方面,原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已重组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方面,原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已重组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是政策文件牵头部门发生重大调整。2023年9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市经信局继续作为民营经济政策措施具体落实的牵头部门已不再恰当。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转观念,深化民营经济地位作用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正确把握民营经济地位作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同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着力改作风,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改变作风,坚决克服不作为、慢作为思想,摒弃敷衍塞责行为,强化政策实施担当,扛起政策落实责任,真情实意为企业服务。
(三)着力优环境,确保民营企业安心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大幅降低企业审批成本。进一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柔性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建议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尽快明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体落实工作的牵头单位,尽快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部门实际,出台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文件,助推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