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 10:21 信息来源: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各县、市、区科经局,随州高新区经发局,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相关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3号)精神,现就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促进大型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购,有助于优化供应链结构,提升产业链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增强其发展活力。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大型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互利共赢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的总原则,在大型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合作项目持续深化确保各方在合作中都能获得实际利益。

工作任务

(一)搭建合作平台

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对接合作平台,方便大型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信息交流、协同创新、产品展示和供需对接。定期举办技术研讨会、供需对接会、产品展览会等活动,为双方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二)完善合作机制

1、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加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项目合作供需对接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反馈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并推动解决。

2、健全融通创新机制。鼓励大型企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开放场景应用,开放科研设施设备,为中小企业提供双创服务平台、中试平台等共性需求支持;鼓励大型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参与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项目等,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

3、健全供需对接机制

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产品链接。支持大企业发起建立产业链企业联盟,形成“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和“中小企业产品供给清单”,实现供需双方线上线下对接。制定相关采购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优先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扩大大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采购规模,对在采购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大型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奖励。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评估优先推荐信用良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大型企业的供应商名录。

4健全金融对接机制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实现大中小企业互利共生。建立供应链融资核心企业库,鼓励核心企业整合上下资源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大中小企业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等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线上贷前、贷中、贷后“三查”服务提供支撑。支持核心企业向配套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确权服务,为中小配套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深化同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融资体系,快速响应链上企业融资、结算、财务管理需求。

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宣传推广,提高其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大型企业积极了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拓展合作领域。

(二)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帮助其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满足大型企业的定制化需求。

(三)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服务,助力其健康发展。

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市经信局企业科汇总。

联系人:钱亨     

联系方式:359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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