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金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制造企业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助推我市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多层帮扶机制,提升企业发展水平
(一)加大环保投入扶持力度。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级环保资金支持政策,每年组织中央资金申报技术培训,指导协助各地和相关企业累计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1.51亿元,支持实施30个重点项目(含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23个、市本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7个),重点覆盖专用汽车制造、钢铁、复混肥等高排放行业,助力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超低排放改造等工程。其中,帮扶指导高排放行业企业广水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申报3个项目,共争取中央资金3373.9万元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为湖北广彩印刷有限公司争取中央资金50万元实施VOCs治理,助力企业成功创建B级环保绩效企业(全市首家),VOCs减排2.96吨,实现企业经营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二)加强环保技术支持。一是以“四个一”工作法优化涉企执法。通过一封工作提示函、一次帮扶体检、一场守法普法培训、一张有奖举报公告牌压实企业责任,2024年发放普法册200余份,帮扶 193家(次),开展4场培训惠及300余人(次);优化执法方式,落实“双随机”,推行清单式执法,动态更新正面清单,将22个企业(项目)纳入实施差异化管控;坚持科技赋能,加强非现场监管,重点排污单位智能监控联网率100%,数据传输率95%,减少现场检查;规范自由裁量,2024 年全市3件案件不予处罚,免罚29.2万元。二是开展精准帮扶促企业绿色发展。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秉持执法服务并重理念,针对重大项目、企业技改升级、督察整改等 “急难愁盼” 问题,深入企业帮扶,必要时邀请省级专家和第三方技术专家现场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同发展。
(三)优化应急响应机制。国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过程中,对企业应急减排根据环保绩效等级不同实行差异化管理制度,即对环保绩效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可以少受影响;C 级以下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中必须停产,对空气质量改善和企业经营发展均会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全国统一要求,我市已制定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一企一策” 管理体系。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企业环保绩效提升工作,多次批示,亲自部署。2025年3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随州市工业企业环境绩效提升工作方案》(随环字〔2025〕4号),明确了“三年目标”以及2025年工作任务。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组织召开了培训推进会议,组织对相关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对绩效升级潜势企业的现场帮扶,指导开展绩效创建和申报工作,尽可能减少重污染天气应对对企业带来的影响。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一)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财税〔2008〕48号)
(二)企业在2024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三)对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2〕10号)
(四)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三、加强金融保障能力,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一)拓宽金融服务渠道。一是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湖北绿色融资企业(项目)评价指南》,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二是积极运用政策工具支持重点领域项目融资。结合随州市产业实际情况,积极运用两项碳减排绿色政策工具,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引导碳减排支持工具投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三是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产融对接覆盖。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将借助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平台、重点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对入库绿色项目(企业)实施分类监测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对推送项目实现100%对接服务、100%反馈进展、100%动态更新。四是强化绿色项目融资担保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业务合作,围绕绿色项目创设“见贷即担”、“见担即贷”银担合作产品,充分参考绿色企业(项目)综合评价情况,降低绿色项目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为更多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服务。五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巩固和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落实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促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二)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一是强化监管引领。引导我市银行保险机构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金办发〔2025〕15号)、《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银保监发〔2022〕15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坚决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不断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在银行保险机构业务规模中的比重明显提升,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加大绿色信贷投放。督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体系低碳转型、生态环境产业等重点领域,强化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引导信贷资源绿色配置,强化对工艺革新和设备更新改造升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有效满足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确保全市绿色信贷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充分发挥金融在实体经济的“血液”作用。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全市银行业绿色贷款余额256.64亿元,比年初增加31.01亿元,增速达12.08%,高于各项贷款增幅5.53个百分点。其中:节能改造及能效提升类贷款比年初增长42.83%;清洁能源产业贷款比年初增长8.14%;生态环境产业贷款比年初增长42.46%。三是做好绿色保险保障。支持我市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依法推进环境高风险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积极提升应对极端气候及自然灾害保险保障功能,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低碳技术等多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充分发挥绿色保险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创建绿色工厂
(一)推进节能降碳。认真宣传贯彻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持续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挖掘推广节能降碳典型案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应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装备。支持青岛啤酒打造“零碳工厂”。
(二)推进绿色制造。全面创建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立培育机制,加快提质扩面,全市现有三峰透平、毅兴智能等7家省级绿色工厂,有广彩印刷、青岛啤酒等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引导健民叶开泰国药等企业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把基础工作、准备工作夯实。
(三)推进循环利用。围绕冶金、石材、造纸等重点领域,以新瑞新材料、炜烨资源、闵昌循环、雅都纸业等为骨干,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力争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围绕新能源汽车,前瞻性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产业。
目前,茂盛生物、健民叶开泰国药等7家企业正在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待省经信厅审核。同时,市经信局将积极支持金龙新材料等企业完善基础工作,条件成熟时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壮大我市绿色工厂群体。
五、主动对接产业政策,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发改部门高度重视制造企业绿色环保,利用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引导企业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绿色环保水平。经过严格筛选,我市推荐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氯代苯甲腈和年产3000吨氯代苯甲酸、湖北凯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新智新能高端专用车等8个项目申报2025年省预算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荐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现代中药制剂产业数字化改造与建设、湖北瑞雅特汽车有限公司特种应急装备生产智能化改造、湖北毅兴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高精走心式数控复合机床技术攻关等3个项目申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202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目前,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氯代苯甲腈和年产3000吨氯代苯甲酸项目获得202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750万元资金支持,湖北凯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新智新能高端专用车项目获得202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500万元资金支持、湖北瑞雅特汽车有限公司特种应急装备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将获得202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2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下阶段,发改部门将加强与国家、省里产业规划和政策对接,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企业绿色化发展,提高企业绿色环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