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8446825X/2026-10208 | 主题分类 | 其他;其他 |
| 发文单位 |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10:34 |
| 编辑 |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审核 | 经信局 |
为推进随州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通过“数据增信、财政增信”双轮驱动,推动广大中小企业依靠自身商业价值获得贷款,进一步缓解融资难题,促进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实施办法(试行)》(鄂经信企业〔2025〕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政府政策性引导、部门体系化推动、平台批量化推送、银行市场化决策”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推动贷款承办银行基于中小企业商业价值模型评价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为期三年(含)以内、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不包含不动产、准货币等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纳入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支持范围。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1.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适用于随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要求贷款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对非主观恶意轻微违规的企业,在完成整改并经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可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适用范围。贷款企业获得的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投资理财等,贷款到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无还本续贷,同步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范畴,无还本续贷年限不超过原贷款年限。
(二)授信方式
2.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通过全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运行平台)开展。涉企数据由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的原则在运行平台上申报。政务、信用、金融等数据由数源部门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各级大数据平台、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向运行平台共享数据,第三方机构数据和市场交易数据作为补充。运行平台通过商业价值评价模型,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对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贷款承办银行。
(1)结果为A级的企业,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结果为B级的企业,授信额度不超过700万元;
(3)结果为C级的企业,授信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4)结果为D级的企业,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贷款流程
3.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承办银行,须认可《实施办法》及商业价值信用评价结果,符合《实施办法》对贷款承办银行规定的基本条件。贷款承办银行职责如下:
(1)对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有较高的不良贷款风险容忍度且建立相关容错纠错机制,细化和明确相关尽职免责条款;
(2)开发专项信贷产品,建立专门针对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的授信体系、审贷流程和绿色审批通道,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首贷、信用贷和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3)参照商业价值信用评价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4)贷款发放后,及时报送贷款及发生风险需补偿的数据;
(5)在贷款逾期,经6个月催收并录入银行业务系统后,依然无法全部收回时,向市运营管理机构提交贷款风险补偿申请,并向运行平台备案;
(6)风险补偿资金先行补偿后,应继续依法进行追偿,并及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报送其依法尽责追偿的工作进展情况;
(7)完成其他由市经信局会同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随州金融监管分局研究确定的事项。
4.贷款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见附件2):
(1)贷款申请。中小企业通过运行平台提交贷款申请,并自主选择贷款承办银行;
(2)授信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在线获取并按照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价结果,原则上30日内通过运行平台反馈授信审批的额度、利率、期限等信息;
(3)贷款发放。贷款承办银行与符合要求的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放贷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运行平台反馈贷款发放情况。
(四)风险补偿
5.按照《湖北省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省级和市级按1:1比例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市级风险补偿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市级出资资金3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承担贷款承办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50%,由省级风险补偿资金与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1:1比例进行分担。风险补偿资金筹集、使用、拨付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6.市级建立信用贷款和风险补偿资金池运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推进相关工作,由市金控集团牵头运营。市级运营管理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预算统筹保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实施办法》对接省级信用贷款工作机构,接受本地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开展信用贷款相关工作,受理本地信用贷款资料备案;
(2)受托负责本地风险补偿资金池的组建、运营管理和财务核算;
(3)受理、审核风险补偿资金申请;
(4)报送补偿审批备案资料;
(5)按规定向合作银行拨付风险补偿资金;
(6)对追偿所得按比例分配;
(7)开展本地信用贷款及风险补偿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分析,并报送省级风险补偿资金运营管理机构;
(8)配合开展监督评价;
(9)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7.风险补偿按规定流程开展(见附件3):
(1)银行催收。贷款本金逾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贷款承办银行启动催收工作并书面通知省、市级运营管理机构;
(2)补偿申请。贷款承办银行在贷款逾期、经6个月催收并录入银行业务系统后,本金仍未全额收回的,可向市级运营机构提出补偿申请,并提交逾期贷款相关资料原件,同时向运行平台提交补偿备案;
(3)补偿审批。市级运营管理机构对补偿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偿意见,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审核补偿意见,审核通过后市级运营管理机构拨付资金,审核结果和资金拨付情况报运行平台备案;
(4)补偿结算。市级补偿金先行代偿省、市两级补偿金,市财政局、市级运营管理机构按季度与省级风险补偿金进行结算。市财政局按年度会同市经信局等主管部门对风险补偿金进行审计清算;
(5)追偿。风险补偿后,贷款承办银行仍应依法积极开展追偿工作,追偿所得在扣除必要追偿费用和银行承担风险比例后,按照省、市所承担风险比例进行分配。返回至市级的追偿所得在本工作存续期间返回至风险补偿资金,在本工作结束、资金已清盘后返回至市财政;
(6)核销。贷款承办银行经尽责清收1年后仍无法全部收回的不良贷款,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对该不良贷款作核销处理,核销情况报市运营管理机构和省运行平台备案。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风险管理
8.单家贷款承办银行,在一个合作年度内,发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累计不良率达到5%时,市级运营管理机构应立即向该银行提出风险警示;不良率达到8%时,市级运营管理机构应对该银行新增风险补偿资金申请予以熔断。该银行持续开展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业务,不良率降到5%以下,可恢复风险补偿资金申请受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为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随州金融监管分局、市金控集团。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跟踪落实,全面宣传推广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中小企业注册加入全省中小企业库,指导和帮助入库企业通过运行平台申请贷款;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随州金融监管分局对贷款承办银行开展评估激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归集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数据,依托省级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享网络,推动信用数据对运行平台进行共享;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四上”企业全部注册入库。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设立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及保障市级运营管理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经费,按季度组织市级运营管理机构与省级风险补偿资金进行结算,组织实施风险补偿资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市数据局负责统筹归集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推动数源部门通过市级大数据平台向运行平台共享涉企政务数据。人民银行随州市分行、随州金融监管分局依据部门职能对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供贷款承办银行推荐意见,监测贷款承办银行业务进展及风险防控情况。市金控集团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和风险池运营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入库宣传、资金保障、业务指导、征信服务等工作,形成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工作主动、成效突出的地方将进行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对工作进度滞后、敷衍应付的进行督办提醒。
四、其他事项
1.本方案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本方案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1号)、《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及后续修订文件确定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实施办法》进行商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受理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的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
附件:1.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2.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核心业务流程图
3.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程序流程图
附件1
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
评价体系从经营基础、经营能力、社会价值、创新能力4个维度设置指标,总分100分,另设10分品牌价值加分项。在指标选择上,突出企业经营的基础性、稳定性,选择体现企业商业价值且便于获取的关键指标;在评分规则上,突出政策普惠性、企业成长性,兼顾行业特点并对点多面广的中小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参考 分值 | 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经营基础 (30分) | 经营年限 | 10 | 满分10分,按成立时间每增加1年加2分计算。 | 省市场监管局 |
经营稳定性 | 8 | 满分8分,按申请企业近24个月内法定代表人变更次数计算,未变更得8分,每变更1次扣5分。 | 省市场监管局 | |
信用记录 | 7 | 满分7分,按企业、企业实际控制人非白户且还款记录良好各得4分,近二年有1次逾期在30天以内得2分,其余不得分。 | 人行湖北省分行 | |
金融机构合作情况 | 5 | 满分5分,按合作银行2家及以上得5分,合作1家得3分,无合作银行得1分。 | 人行湖北省分行 | |
经营能力 (35分) | 上年度纳税营业收入 | 10 | 满分10分,按行业系数评价法计算处于(高于)中位值水平得10分,每降低1%扣减1分计算。 | 省税务局 |
带息负债与纳税营业收入占比 | 10 | 满分10分,按行业系数评价法计算处于(低于)中位值水平得10分,每增加5%扣减1分计算。 | 人行湖北省分行 省税务局 | |
经营能力 (35分) | 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10 | 满分10分,按行业系数评价法计算处于(高于)中位值水平得10分,每降低1%扣减1分计算。 | 省税务局 |
水、电、气用量波动情况 | 5 | 满分5分,按3项指标分行业用量同比趋势计算,3项均增长得满分,1项指标趋势下降扣1分计算。 | 省电力公司 各地水务局 燃气公司 | |
社会价值 (20分) | 纳税评级 | 10 | 满分10分,按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得10分、B级得8分、M级得5分、C级得3分计算。 | 省税务局 |
缴纳社保人数 | 5 | 满分5分,按缴纳社保30人以上5分、10~30人3分、10人以下2分计算。 | 省人社厅 | |
缴纳公积金 人数 | 5 | 满分5分,按缴纳公积金人数30人以上得5分、10~30人得3分、1~10人得2分计算。 | 省住建厅 | |
创新能力 (15分) | 研发投入占纳税营业收入比例 | 5 | 满分5分,占比2%(含)以上满分;每降低0.5%减1分。 | 省税务局 省科技厅 |
自主知识产权 | 10 | 满分10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商标各得2分。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省文旅厅 | |
品牌价值 (10分,加分项) | 获得政府认定荣誉情况 | 5 | 满分5分,按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加5分/个、省级荣誉加4分/个、市级荣誉加3分/个、县级荣誉加1分,如守合同重信用、专精特新、老字号、非遗、驰名商标企业等。 |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 省经信厅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文旅厅等 |
行业资质、等级资质 | 5 | 满分5分,获得即满分。 | 省市场监管局 |
备注:1.行业系数评价法:客户关键指标与客户所处行业的关键指标平均值相比较。
2.政府认定荣誉包括:质量、技术创新、绿色发展、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3.行业资质包括:行业许可证(如食品,医药、建筑、教育等)、质量管理资质(ISO认证、CCC认证)、安全与环保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
4.等级资质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如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信息技术行业资质等。
二、评价等级
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评价等级按照指标得分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90(含)分以上;
B级:70(含)至90(不含)分;
C级:50(含)至70(不含)分;
D级:50(不含)分以下。
附件2
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
核心业务流程图

附件3
湖北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
风险补偿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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