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26 10:10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新型产业创新体系,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鄂政发〔2019〕31号)精神,结合随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平台升级,提升“双创”服务水平

(一)加快科技创新产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产业新城。以“四大产业基地”(应急、香菇、地铁装备、编钟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随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计划”,积极促成更多高校来我市建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中国专用汽车之都竞争力;加快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中部地区最大的应急产业(专用汽车)研发和生产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实验室建设。(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四新”经济,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谋划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型科技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服务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进一步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我市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完善省专汽研究院、省应急产业技术研究院、省香菇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鼓励研究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赋予充分自主权,提升研究院市场化运营能力。(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双创”平台高品质发展。引导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运营管理能力,助力入孵企业创新成长。鼓励市场主体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支持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引导“双创”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环境升级,激发社会“双创”活力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压缩企业开办和项目审批时限。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大幅降低企业注销成本。(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信用信息公示等工作的督导力度,构建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信用联合奖惩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探索产业项目“先建后验”的管理方式。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公平公正。(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工作机制。探索电子证照集中注册,对跨界融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协同监管,实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负责人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中出现工作过失或影响任期目标实现的,只要没有谋取私利、符合程序规定,可免除行政追责和效能问责。(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围绕“神农云”“互联网+放管服”“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等项目,加快“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再突破,不断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建立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畅通从授权、确权到维权的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专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在快速维权需求程度高的技术领域先行突破,运用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等机制,帮助企业快速维权。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有机衔接,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制度,建立仲裁保护机制,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为依托,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援助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保障升级,增强“双创”内生动力

(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采取新增、统筹存量等方式,设立1000万元的炎帝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科技人才及创新平台建设,对成效明显的“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及科技人才给予补助奖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司法、公证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若有调整,按国家和省最新标准执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加强与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衔接。设立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组建随州市汽车产业基金。基金重点投资符合随州市应急产业发展方向,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重点关注专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细分领域的项目,帮助专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细分领域的中小型企业品质提升,转型升级。(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按照协议比例落实分担风险责任。根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免收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支持企业发展。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金融服务,畅通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权、房屋所有权抵押等担保方式申领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随州中心支行、随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我市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提高和推广应用,争取更多企业产品纳入《湖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变相歧视我市新创办企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主体升级,构筑“双创”发展高地

(十五)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落实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绩效和参与成熟创业项目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合同续签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海外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加强海外人才安全防护,健全相关服务机制,支持在随创新创业。积极落实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措施相关规定。对外籍人才和留学生实行简化申请材料的便利措施,对优秀外国留学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采取即时审批措施,将法定的15日工作时限压缩至1日,大力吸引外国留学生在随就业创业。(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改革,引导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快速发展。在高校推广创业导师制,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双创”精准培训与服务体系。加大返乡创业培训力度,实施农业经理人培育、现代青年创新创业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带头人轮训计划,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新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就医等生活服务保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科技型企业发掘、培育、扶持、引领等相对成熟的创新主体培育模式,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申报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开放升级,高效配置“双创”资源

(二十)推动全市“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全覆盖。总结推广全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经验,支持新型科技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开展合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省科技成果服务平台“科惠网”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企业需求信息,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有效对接,用市场化的手段,加速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对外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技术合作、人才引进。(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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