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7-23 17:30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审核: 经信局 字号:[ ]

7月22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五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王本秀案

  王本秀,女,汉族,1957年1月出生,湖北随县人,大学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月任随州市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2009年7月随州市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更名为随州市国土整治办公室,王本秀任主任;2011年6月明确为副处级,2012年4月退休。

  经查,王本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经随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王本秀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魏力案

  魏力,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9月任随县森林公安局大洪山派出所所长;2015年5月任随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副科级);2017年2月任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2019年11月20日被免去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经查,魏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使用账外资金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及发放职工福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处置程某某非法采割松脂问题、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接受他人请托,徇私枉法,故意包庇使曾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应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贺某不采取强制措施,致使贺某未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经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魏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宋绍军案

  宋绍军,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3月任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唐镇派出所副所长;2005年4月任唐镇派出所指导员;2008年4月任万福店农场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副科级);2009年7月任随县公安局安居派出所所长;2017年3月任随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防暴大队)副大队长。

  经查,宋绍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在侦办周某某相关刑事案件中,收受他人财物,接受他人请托,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周某某抓捕归案,导致其长期脱离司法机关侦控并在批捕在逃期间又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造成恶劣影响,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经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宋绍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念案

  张念,男,汉族,1986年7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2008年5月参加工作,201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2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解放路支行小企业客户经理;2016年9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小微中心小企业客户经理;2017年1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业务部大客户中心副主任(专业岗);2019年5月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资产保全部清收员。

  经查,张念违反廉洁纪律,借用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履行职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张念被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周永忠案

  周永忠,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湖北随州人,大学学历。1985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5月任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2017年3月调任随州市白云湖工程管理局党支部负责人;2019年7月,被免去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经查,周永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庆事宜,收受同事及服务对象等人礼金;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列支出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周永忠被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